
現行政黨補助金撥給已由內政部辦理,但中選會組織法相關規定尚未修正,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修法,刪除相關規定,再次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在立法院上會期已將中選會組織法送審,因屆期不連續,今天行政院會再次通過修法,將送立法院審議。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表示,
中選會組織法修正重點之一,是因為2017年政黨法施行後,政黨法規定有關政黨補助已改為內政部的業務,不再是中選會職掌,因此提出中選會組織法的修正,刪除相關規定。
中選會表示,這次修法與先前相同,只是要符合實際情況,並非因此次修法後,政黨補助金撥給才改由內政部辦理。
此外,有鑑於現行條文規定中選會僅辦理選舉業務,這次修法也修正文字,將罷免及公投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