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真/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張姓警察和王姓妻子不合,王女在2019年2月離家,和豬肉攤蘇姓老闆發生婚外情,王女離家後還屢次要求張男每週都須跟她發生性行為,但張男覺得詭異因此拒絕。1年後王女懷孕,張男才知道王女早就跟蘇男外遇,蘇男還嗆聲:「就是因為你沒本事,老婆才會被我搞到大肚子」。張男一氣之下將妻子及小王告上法院求償,雖然王女表示孩子是陌生網友的,但法管審理後認為,2人確實侵害張男配偶權,一審判2人須連帶賠償張男20萬元。
判決書指出,張男和王女2017年4月結婚,新婚不到2個月,王女就以缺乏安全感為由,要求張男把房子過戶一半給她,遭拒後態度就變得極其惡劣,每天都用惡言惡語對待他。同年10月王女第一次離家半年,與第三者發生婚外情,到2018年3月才回家;王女在2019年2月二次離家,還要求張男每週都須跟她發生關係1、2次,張男覺得詭異因此拒絕。
沒想到一年後妻子就懷了小王的種,張男才發現妻子外遇豬肉攤老闆蘇男,並查出王女跟蘇男曾一起入住溫泉會館同一房,加上蘇男經常進出妻子租屋處,他認為2人肯定有問題。張男曾去找蘇男理論,沒想到竟被嗆聲「怎麼樣,就是因為你沒本事,所以老婆才會被我搞到大肚子」,讓他氣炸提告求償。
王女則反駁,她跟蘇男只是一般朋友,溫泉會館也是跟一群朋友同行,因為太累所以才去溫泉會館短暫休息,蘇男也只有在門口未進房,並沒有外遇。並指控張男曾對她行使言語、肢體暴力,她因婚姻不順所以才會找朋友蘇男傾吐心聲,蘇男也好心提供她工作賺取生活費,2人沒有不可告人的關係。
王女也否認肚中胎兒不是蘇男的種,是跟網路上認識的陌生網友發生關係後懷孕,並稱自己不知道男網友的名字跟身分。由於張妻後來並未把小孩生下,無法鑑定生父,但法官依據監視器畫面,看到王女跟蘇男2人進去湯屋,待了1小時30分才出來,顯見這非普通朋友會做的事;且王女租屋處的監視器也拍到她跟蘇男2人時常同進同出,還在電梯裡做出親密舉動,認為這都侵害張男的配偶權,判2人須連帶賠償張男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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