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政院通過修法「消滅我國主權言論將開罰」 陳鳳馨批:讓人民心中設立一個警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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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26)日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修法草案,新增規範在公共場所、網路等處宣傳消滅主權、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等的相關處罰規定。對此,資深媒體人陳鳳馨直言「荒謬」,請問消滅我國主權言論定義為何?民進黨此舉是要在每個人民心中設立一個「警總」,讓民眾不敢批評賴清德;這樣恐會讓人民人人自危,她也預言立法院不會讓這個法案通過。

資深媒體人陳鳳馨。(圖/中天新聞)
資深媒體人陳鳳馨。(圖/中天新聞)

行政院會今日拍板通過《社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重點包含擴大沒入範圍、增訂公共場所不當言論之行政處罰及網際網路不當言論管制機制及處罰。

修正草案新增,在公園、車站、輪埠、航空站或其他公共場所,以旗幟、標語、圖像、服飾、影音或其他物品,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的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將處3天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以網際網路公開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中華民國主權的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內政部經會商法務部、數位發展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後,得令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或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對該內容限制瀏覽、移除或對使用者帳號採取限制或終止服務的措施。

對此,陳鳳馨今日在中天新聞政論節目《大新聞大爆卦》直言「荒謬」,並請問什麼叫做消滅我國主權言論?倘若我主張中華民國,但我不主張中華民國在台灣,或者是中華民國台灣,那這樣算不算消滅我國主權言論?若按照民進黨的定義,它們會認定「是的」,可是這不對啊,我的說法是符合中華民國憲法,我若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統一的憲法,我算不算消滅我國主權言論?可是按照他們的定義,我這樣主張就會被認定消滅我國主權言論,那是多麼可怕。

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中天新聞)
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圖/中天新聞)

陳鳳馨表示,民進黨此舉是要在每個人民心中設立一個「警總」,讓你這也不敢講、那也不敢講、什麼都不敢講,一旦你去批評了賴清德,整個問題就會變得很嚴重。

陳鳳馨直言,自己認為這個法律在立法院根本就不會通過,現在藍白怎麼可能讓你通過,一個行政部門的權力可以無限擴大,甚至管控言論的做法。但是從這件事情,與先前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到廈門出席台商活動一事做對比,《自由時報》每天可說是鋪天蓋地的講一堆東西,什麼領旨、國台辦下命令的,自己其實是一直主張,國民黨要去告《自由時報》。

陳鳳馨提到,自己印象很深刻的一次,是在2009年10月,《自由時報》當時用頭版頭,還有一整個頭版,說蘇起賣台灣的資料給中共,還連做好幾天,還稱引述消息來源是前民進黨立委蔡同榮。後來蔡同榮過世了,蘇起後來還是有去告蔡同榮和《自由時報》,蔡同榮二審被判誹謗罪,還有民事賠償,但官司到2012年才定讞。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到廈門參加台商協會的活動。(圖/翁曉玲臉書)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日前到廈門參加台商協會的活動。(圖/翁曉玲臉書)

陳鳳馨直言,這個官司最大的效果,就是現在《自由時報》要去誹謗國民黨任何一個人,都沒人敢具名了,都改用什麼匿名人士、知情人士、不具名的國安人士等方式,這是一個選舉的起手式。

陳鳳馨想問,請問賴清德執政至今有何政績嗎?卓榮泰有做任何對這個國家有利的事情嗎?印象中除了大罷免、不副署、破壞憲法、造成政黨對立外,請問有留下什麼印象?若沒有是要怎麼打明年選舉戰?唯一的方法就是打「芒果乾(亡國感)」,打這些人賣台,只要你到大陸去,就鋪天蓋地指控你賣台,塑造民眾心中國民黨就是「賣台」形象,預計這樣的攻擊會持續一整年,並透過《社維法》等手段,將藍白連結成「不愛台」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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