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富少猥褻女大生潛逃出境 泰國曼谷機場遭泰警逮獲遣返

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台泰警方合作於近日連續查獲2名台籍通緝犯,2人均於泰國曼谷機場欲入境及轉機時遭泰國移民局與警方查獲,其中1名富少涉及猥褻女大生,並於昨日由遣返回台歸案。

李姓通緝犯遭遣返於桃園機場遭逮捕歸案。(圖/翻攝畫面)

江姓通緝犯遭遣返於桃園機場遭逮捕歸案。(圖/翻攝畫面)

刑事局國際科表示,通緝犯李姓男子於2019年間因涉及毒品及強制猥褻案,遭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歷經各級法院審判,於2022年3月間由高等法院判決有期徒刑3年6個月定讞,李男遂旋2022年7月在等候發監執行期間,潛逃出境至馬來西亞,今年2月14日遭發布通緝。

另名通緝犯江姓男子於2016年間涉嫌在馬來西亞設立跨境電信詐騙機房,經馬來西亞警方查獲後遣返回台接受偵審,2019年5月遭法院依「加重詐欺」及「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11個月定讞,江嫌於2019年4月間即潛逃出境前往柬埔寨,2019年8月遭台中地檢察
署發布通緝。

刑事局國際科指出,泰國移民總局先於10月18日於泰國曼谷蘇旺那蓬國際機場攔獲自柬埔寨入境泰國的通緝犯江男;再於24日攔獲在曼谷機場等待轉機前往第三地的通緝犯李男,並全力協助刑事局執行遣返,泰方於昨(25)日將2人遣返回台,刑事局幹員於桃園機場逕行逮捕解送歸案。

刑事局表示,基於打擊犯罪無國界與各國執法與移民機關密切合作,持續追緝逃往海外之通緝要犯,近期海外逃犯多利用「判決確定尚未執行」或「上訴二、三審,判決尚未確定期間」即潛逃出國,針對此類海外通緝犯持續與世界各國分享情資,並將海外嫌犯逐一遣返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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