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彰化1名林姓男子日前穿雨衣,持刀搶超商得手1萬8千元被捕,他在法庭上辯稱,有向店員表示不會傷害他,只是「恐嚇取財」而已。不過彰化地院仍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判處7年8月有期徒刑。
案件發生在去年12月26日凌晨3點22分,林男穿著雨衣、戴口罩,赤腳進入超商,手持一把長約30公分的番刀,脅迫店員打開櫃台的收銀機,搜刮1萬8千元現金後快跑出超商,從暗巷內騎車揚長而去。
狡猾的林男沿著偏僻小徑,騎乘數公里後將租來的機車丟在魚塭旁,將錢花光後再回家,清晨一早被警方循線逮捕,依強盜罪嫌移送法辦。林男在庭訊時向法官供稱,他確實有自櫃台處拿取金錢,但辯稱他有向店員表示不會傷害他,只是單純要錢而已,「只是要向他恐嚇取財。」
林男辯護律師也說,林男雖有持刀進入超商,並未拿刀指向對方身體,而且是對方向林說「錢你自己拿」,況且拿取抽屜中的錢時,對方並無抵抗阻擋,可見是「不願抗拒」,因此並非是加重強盜。
不過法官勘驗筆錄及監視器畫面,認為店員見林男持刀走向櫃台,隨及往後退去,當林男要求被害人將錢交出時,清楚的表明「會害怕」,而且林所持刀刃長度不短,店員身處狹窄的空間內無法閃避其攻擊。依犯攜帶凶器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全案可上訴。
而林男在台中租機車屆期未返還,直至犯下該起強盜案後,才被警查獲發還,今年5月間被彰化地院依侵占罪判2月有期徒刑,涉毒的他目前仍在勒戒處所觀察勒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