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大熱天漢光演習!「賴清德辦公室主任」高調穿軍裝擺拍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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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光41號演習」實兵演練18日結束,總統賴清德昨晚於臉書貼文指出,此次演習時間延長1倍,以「無劇本、實戰化」為原則,具體驗證國軍防衛作戰計畫;然而,賴清德辦公室主任陳羿伶卻高調穿軍裝擺拍,還在臉書稱「紀念第一次著軍服」、「漢光的臂章很美」,引發政壇討論,資深媒體人樊啟明怒批「賴總統辦公室主任當屬文人幕僚,卻是高調穿上軍服PO臉書」?

賴清德前往新北八里視察「漢光41號演習」。(圖取自賴清德臉書)
賴清德前往新北八里視察「漢光41號演習」。(圖取自賴清德臉書)

《上報》引用知情人士提供的資料報導,陳羿伶在漢光演習事後於個人臉書曬出自己穿著軍服耍酷擺拍照片,並寫下:「打掉重練,一步步推進。一年來,加緊腳步推動改革。她更指出「漢光41,10天9夜無劇本演習,史上最長14天教召,在18日結束。我想,有參與教召的朋友,都可以深刻感受到不同」。陳羿伶文末更Hashtag稱「紀念第一次著軍服」、「漢光的臂章很美」。

陳羿伶臉書。(圖/讀者提供)
陳羿伶臉書。(圖/讀者提供)

然而,此舉引發政壇熱議,不少人對陳羿伶高調著軍服擺拍,彷彿化身國軍將領般的姿態,感到頗不以為然。樊啟明今天(20日)就在臉書發文表示,賴總統辦公室主任當屬文人幕僚,卻是高調穿上軍服PO臉書?而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 74 條規定:公然冒用軍人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刑法 159 條規定:「冒充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罪」。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新臺幣15,000元以下罰金。

從陳羿伶分享的照片來看,軍服並沒有掛軍階,然而陳羿伶僅是賴清德辦公室主任,並非國軍人士,也非專業將領,在漢光演習穿著軍服高調擺拍,這樣的行徑莫怪惹出爭議,引發政壇人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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