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俊毅/綜合報導
軍備局2017年5月4日與欣吉利公司以1853萬元的價格簽訂「CV105戰鬥背心Ⅱ型本體外套(數位迷彩)等4項」採購契約,但疑似偽造材料驗收報告、交付陸製不合規格材料的成品,被軍備局抓包、提告求償101萬元。高雄地院發現,1萬3000件爭議背心確實有瑕疵,判欣吉利公司違反政府採購法、須賠償軍備局52萬元,可上訴。
綜合媒體報導,吸震片是縫合在戰鬥背心內,分別為肩帶2片、護腰1片,背心前後抗彈板前方另縫製2片,功用是為了提升穿戴舒適性,與抗彈功能無關。
軍備局給付價金完畢、返還履約保證金98萬元後,準備點收欣吉利公司第4、5批交貨時發現,欣吉利公司在2017年12月、2018年7月提供的材料驗收報告疑似經變造,溯源發現,1至5批的「品質保證書」全都有異。
軍備局將戰鬥背心送驗後發現,全數背心均不合格,吸震片產地竟然來自大陸,材質還是「聚氨酯」(PU),並非合約內規定的「複合聚乙烯」(PE,複合聚乙烯),最後提告要求欣吉利公司返還履約保證金及送驗的損害賠償。
欣吉利公司則反駁,他們是向高雄仁武區的攻衛公司訂購吸震片並委託申請試驗報告,該公司張姓員工疑似冒用欣吉利公司名義、向檢驗單位提供「試驗申請書修改確認單」,取得不實試驗報告,檢驗單位並未知會他,因此檢驗報告出問題,責任不在他。
法官表示,軍品採購目的就是要提供國防部所屬各級軍種、軍隊士兵可妥善且安全使用的裝備,產品須達到定製品的規格標準,否則將妨礙軍需採購目的,造成終端使用者人身安全疑慮。
欣吉利公司未對供應原料的上游公司詳細查證,導致用到陸製不合格原料已有責任,但軍備局2018年8月仍正常驗收,遲至該年11月才發現驗收的吸震片材質異常,也未有撤銷驗收合格之舉,2023年8月才通知欣吉利公司更換材料非陸製的戰鬥背心,1萬3000件瑕疵品早已繳解給國軍各單位使用,軍備局依法只能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最後依政府採購法判欣吉利公司須賠償軍備局5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