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可以尊重一下性工作者嗎?台中發生一樁性交易破局的案子,原因是嫖客詹姓男子,以1千元為代價跟女子小花(化名)談好性交易,但在發生性行為的過程中,動作過於粗暴,弄痛小花的胸、頸部跟下體,小花最後退還性交易費用外加倒貼1千元給詹男才得以脫身!
一名女子援交被嫖客弄痛,倉皇逃離。(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hutterstock)
據判決書資料,全案發生在今年(2022年)7月4日,一名詹姓男子在當天上午,跟援交妹小花(化名)進行性交易,拿出2張500元鈔票付清性交易費用,就猴急脫掉小花的衣服,還用手臂正面壓制小花的脖子,再強行以手指對小花性交得逞,小花當下嚇得不斷反抗,但詹男仍執意為之,造成她胸部、頸部、下體受傷。
小花至此也無心再「服務」詹男,當下退還性交易費用1千元,又再拿出1千元哀求對方放過她,才得以脫身,等詹男離開房間後,旋即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後來依準現行犯,循線逮捕詹男,全案也鬧上法院。
詹男出庭時,表示事發後相當後悔,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表示,詹男一時失慮而觸犯刑章,他所犯的罪,不同於手段殘暴的性侵,且事後深感後悔,有教化可能,不應輕易判他入監服刑,因此依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酌減其刑,但他僅因一己私慾,竟強制採取小花不願接受的性交方式以滿足其性慾,因此造成對方身體受傷,但考量詹男已與小花和解,並設法彌補小花身心受創,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詹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還要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並上法治教育5場,本來花錢找舒服的詹男,這下得好好履行判決規定他得做到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