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一名李姓男子下藥迷昏自己女友,讓在換妻社團認識的一名倪姓男子,以繳交500元清潔費的代價讓倪代替自己上場跟女友發生性關係。台北地院今天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收清潔費的男友有期徒刑4年6月,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倪男有期徒刑1年10月。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指出,去年3月李透過臉書某社團認識倪,他趁女友睡覺時偷拍其下體,傳給倪看。李提出倪只要付500元清潔費,自己就會迷昏女友讓倪冒充他,與女友發生關係,李在同月23日下午,把上網買來的「FM2」加到飲料給女友喝下,等藥效發作後就開門讓倪進房。
聯合報報導,李讓倪男假扮成自己,李則躺地上讓倪上床對女友下手,但過程中被下藥的女友發現有異而奮力抵抗,大喊「不要」,倪卻仍色慾薰心的不肯停手,這時收清潔費的李男眼見事情大條了,就假意怒斥倪「你是誰」,倪才逃走。被下藥的女友事後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調查後,發現是她男友讓倪進來的。
法官認為,李是被害人的男朋友,不但未善盡保護之責,傳送女友私密照給他人,甚至下藥迷昏女友給人性侵,戕害被害人性自主權和人性尊嚴,對其人格造成損害,而被下藥的女友也拒絕和解、請求法官從重量刑。法官就李偷拍部分判易科罰金,邀人性侵女友則判刑4年6月。另外,倪不思正途,不但接受這種邀約,性侵不成又強迫要硬上判處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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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湯萱樂/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