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恒「告發自己」穩了! 呂秋遠斷言判決結果:精心設計的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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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弘美/綜合報導

名嘴朱學恒12日主動就性騷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一事,向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自己,對此,律師呂秋遠直言,只要對法律有理解的人,會知道朱學恒此舉是精心算計,因為朱知悉一定穩穩可以拿到不起訴處分,到時復出後就可以有藉口說司法認證他沒性騷,自己只能說無言以對。

對於朱學恒「告發自己」,呂秋遠今天(13日)凌晨在臉書發文稱,朱學恒究竟想要「告發自己」什麼,大概只有他內心想復出的念頭知道,但只要對法律略有理解的人,都會知道這只是一場精心設計的戲劇。

呂秋遠指出,因為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但是一般告發都是第三人,不會是被告,告訴,是被害人、告發,是第三人、自首,才會是被告;朱學恒當然可以告發自己,但是邏輯上,怎麼說都奇怪,比較類似「自首」。

呂秋遠進一步指出,可是朱學恒同樣不符合自首的要件,因為自首必須要在犯罪還沒被發現之前,向檢察官或警方主動陳述全部犯罪,而且願意接受法院裁判才是。目前,朱學恒的犯罪情節,已經被全國民眾知道,怎麼會符合自首的要件?所以,大家就當作朱學恒是真的想告發自己犯罪,讓檢察官偵辦。

至於為何認為朱學恒「告發自己」是一場戲?呂秋遠解析,因為,性騷擾是告訴乃論。鍾議員並未提告,所以地檢署必須分案,也還是得要詢問鍾沛君願不願意提告。鍾議員不提告,那就是鍾沛君自己不提告的,不關朱學恒的事。如果鍾議員要提告,已經超過半年的告訴期,所以地檢署依法會不起訴;換句話說,除非檢察官認定是強制猥褻,這是非告訴乃論,才會有進入實質審理的議題,否則光是在程序上,朱學恒一定穩穩可以拿到不起訴處分。

呂秋遠直言,到時候,朱學恒又可以憑藉台北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大搖大擺的說,「經過司法認證,我沒有性騷擾,也負起一切責任,是檢察官不起訴我的,所以我又復出了,謝謝大家,科學終將戰勝一切。」先是欺負別人,後是浪費司法資源,只為了成全自己復出,而且還有許多人願買單,只能說,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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