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這刑警太誇張!酒駕超速30公里被「自己人」查獲 遭「拔牌」記大過調地重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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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懲處內容相當重!花蓮縣玉里分局員警於端午節(6月24日)隔天,在轄區台9線北上269.3公里處,攔查一位超速近30公里的汽車駕駛,請其接受酒測後竟顯示超標,再查驗身分後讓員警更驚訝,因為這位駕駛竟然也是警察,還是位刑警,他所屬的金山分局,在今天(2日)也祭出記大過、「拔牌」跟調地的3道重懲。

據悉這位刑警姓留,服務於新北市金山分局的偵查隊,階級為2線1的偵查員,回顧整起案件,留男6月24日當天輪休,開車前往台東縣關山鎮找朋友,把酒言歡一整夜後隔天早上8點,酒還沒退就開車北返,在限速60公里的路段竟然飆到89公里,才會被當地執勤中的巡邏員警發現攔下。

留姓刑警被攔查畫面。(圖/翻攝畫面)

當時玉里分局的員警告知留員:「這路段是公開測照點,你已經超速行駛。」一開始拿出簡易型酒測器讓留男吹氣,機器竟然感測到酒精發出聲音,接著再次進行詳細酒測,得到每公升0.28毫克的超標酒測值,而員警當場請留員出示證件,抄錄資料查詢時,發現他竟然也是警察。

後續帶回派出所偵訊後,留員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他所屬的金山分局的督察組長廖志仁今天對此表示:「留員未注意己身酒精代謝速度,仍於次日駕車北返經他單位查獲,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調整服務單位,並俟判決確定後從嚴追究留員行政責任及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金山分局方面也隨即做出處分,表示「有關員警發生酒後駕車行為深感痛心,分局以不庇縱、不掩飾的態度,將涉案員警予以記1大過,並拔掉刑事牌,改調制服員警並調整服務地區。」而除了遭重懲,留員還涉及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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