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協商兩岸海上爭議「淡化中央角色」 學者:試圖將其劃定為「國內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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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間接連發生多起海上爭議事件,雖在雙方協商後陸續解決或有進一步進展,然而過程中,中國大陸始終避免出現「官方對官方」,而是藉由地方台辦與民間單位的角色穿梭其中。

澎湖漁船「大進滿88號」4船員遭扣逾40天獲釋。(資料照/中天新聞)

學者分析,中國大陸除了避免營造雙方中央層級接觸、協商的情形,另一方面也是藉著「地方對地方、民間對民間」的方式,試圖創造國際上的先例,將兩岸事務的定位劃定為「中國國內事務」。

從今年2月的金門快艇案以來,兩岸之間陸續還發生了金門胡姓釣客被留滯,以及大進滿88號漁船事件。隨後在金門快艇案、胡姓釣客案分別在7月底、8月初逐步落幕後,大進滿88號也在近日有了進一步的進展,4名船員、漁工被先行釋放。

在這幾起事件中,中國大陸主要都是由地方的台辦、紅十字會等民間組織出面,和台灣有關單位,無論是地方政府、民間組職或權責部門協商,檯面上難以看到兩岸具有中央層級的官方互動 。

一名知情人士向《中央社》記者分析,在這幾起海上爭議事件中,雖然性質並不完全相同,但明確可以發現中國大陸在處理事件的過程中,盡量藉由民間機構或地方台辦出面協商,這自然是有意把球做給民間與地方,同時也避免在這樣的爭議事件中營造出「中央互動」的情形。

「大進滿88號」船長仍遭留置。(圖/中天新聞)

國策研究院副院長郭育仁分析,自從2016年以來,兩岸的官方接觸管道就中斷了,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中國大陸在近期一連串海上爭議事件的處置方式,不以中央層級的官方溝通,而是以「地方對地方」,是在「創造國際法的先例」,試圖營造出台灣事務是中國大陸的國內事務。

他認為在0214的金門事件後,中國大陸也有意在澎湖周邊創造這一類的壓力,若把台灣海峽當成自己的「內海」,就不用使用軍艦而是藉由海警船的巡視、登檢並創造法律先例,對台灣而言是非常不利的。

郭育仁說,在海上官民之間的船隻數量非常多,而往後牽涉到兩岸相關的議題,中國大陸以後否定台灣的國際法人格、否定管轄權的情況可能會變常態。

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揭仲則分析,以大進滿88號漁船的事件為例,過去針對這類台灣漁船在伏季休漁期的捕魚事件,中國大陸多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是口頭警告,很少實際拘捕。最近這幾起事件則象徵「中國大陸對於台灣漁民、民眾已經沒有優待,會依照國內法律處理,藉此顯示對於台灣人民行使管轄權、司法權」。

揭仲分析,中國大陸在這些事件上絕對不想營造成雙方中央政府的接觸、磋商,頂多接受地方政府對地方政府。對中國大陸來說,這是按照國內法律的規定裁罰,過程中沒必較要跟台灣的中央政府接觸,因為這就是用國內法的方式處理。

大陸漁民2月14日駕駛快艇在金門海域越界捕魚,被我方海巡追緝時船身翻覆導致2人喪命。(圖/海巡署提供)

他同樣也認為,中國大陸是為了創下「行使自己司法管轄權」的例子。

透過這幾次案件的協商與處置,揭仲認為需要擔心的是,過去兩岸雖互不承認主權但互不否認治權,但現在顯然中國大陸針對台灣的一些治權的領域下手。

不過他也分析,類似的情況在未來不一定會擴大規模發生,對於中國大陸而言,有時候只要達到宣示與警告的效果後,行動就會稍微緩和一些,後續行動再視情況而定。

雖然兩岸官方的互動遇冷,近期的事件確實也加深了漁民的不安,但前述知情人士也坦言,對於漁民或是一般民眾來說,「結果」更為重要,「他們在意的是誰能解決眼前面對的問題,讓他們不要承受這些壓力,特別是關乎生計的事情。」

他也說,「兩邊都說要釋出善意,雖然不一定都是中央層級互動,但這些事情能夠順利解決,不也都是累積善意的方式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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