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雙黃燈也沒用!交警:紅線違停一律開罰、黃線臨停限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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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強調,無論是否開啟雙黃燈警示,在紅線違規停車一律開罰,黃線臨停也有嚴格時間限制,違者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相關規定。

在紅線違規停車無論是否開起雙黃燈,都將開罰。(示意圖/pixabay)

交通警察大隊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紅線區域全面禁止任何車輛停靠,違規者將面臨300元至600元罰鍰;至於黃線路段,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期間雖開放臨時停靠,但駕駛人必須留在車內並保持車輛隨時可駛離狀態,停留時間嚴格限制在3分鐘內,超時將處600元至1200元罰款。

針對夜間停車規定,交通警察大隊說明,晚間8時至隔日上午7時,黃線路段開放一般停車;另外,若有接送未滿7歲兒童或行動不便人士上下車的特殊需求,不受3分鐘時間限制,但如在慢車道違規臨停,仍將依個案情況進行裁處。

關於駕駛人為閃避違停車輛而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的情況,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在不得已情況下可優先採取勸導方式處理,不予舉發,但提醒駕駛人仍需注意對向來車,避免因逆向行駛引發交通事故。

交通警察大隊補充,被舉發的民眾若有異議,可在30日內向處罰機關提出陳述意見,或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該單位強調,交通執法目的在於預防事故發生並維持道路暢通,期望所有駕駛人共同遵守停車及臨停相關規定,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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