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推《公民不在籍投票法》 完成一讀付委審查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國民黨為推動公民權下修至18歲,上月提出《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草案 ,經立法院院會一讀後,未來將由各黨團籌組修憲委員會審查。如今,國民黨進一步提出《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明定選民在選舉日當天無法返回戶籍地投票者,得申請不在籍投票。全案經今上午立法院院會宣讀後,順利走完一讀程序,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提案立法的國民黨立委溫玉霞表示,不在籍投票是全世界潮流,目前全球已有80幾個國家在實施,其中包括美國、英國、日本、澳洲、加拿大、德國、義大利、瑞士、韓國、馬來西亞等。

溫玉霞解釋,各國普遍實施不在籍投票的方式大概分為「通訊投票」、「特設投票所投票」、「提早投票」、「移轉投票」、「網路投票」等。尤其是瑞士與北歐國家,於投票日當天才前往投票所投票者已是選民中之少數。

她說,反觀台灣選舉制度已有50多年,總統直選也有24年,民主國家行使投票權的法治精神已經成形,但卻未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顯然已不符當今民主潮流。

溫玉霞強調,人民的參政權,不該因為離鄉背井、求學工作或疾病、身心障礙、生產或受傷不良於行等因素,而喪失投票的基本權利。因此,她認為台灣絕對有必要實施不在籍投票。

因此,在《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當中,就針投票日擔任選務工作者、在營服役軍人、執行勤務員警、在戶籍地外工作的民眾、在戶籍地以外求學者、因疾病不良

於行者、在監服刑但未褫奪公權者,得申請移轉投票或於特設投票所投票。而境外國民及在大陸經商或求學者,得申請通訊投票。

該草案也明訂,公民不在籍投票適用的選舉類型,包含總統副總統選舉、立法委員選舉、直轄市市長與縣市長選舉、直轄市議員與縣市議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

中時 朱真楷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