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滿司法不公,多次在博愛特區放鞭炮,甚至曾開車衝撞總統府的鄒木樹,5月19日晚間帶著煙火,騎車出現在寶慶路、懷寧街口,準備向總統府前進,警方依恐嚇公眾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偵查認為鄒沒有致生危害於公共安全的行為,2日處分不起訴。
現年70歲的鄒木樹,總統就職日前就曾多次打電話給一些政府機關,表示最近會再到總統府附近抗議,5月16日更告知台北市介壽路派出所長520「會有大動作」。
5月19日晚間,鄒男被發現騎著機車出現在懷寧街、寶慶路口,因行跡可疑遭員警攔下,並徵得鄒男同意進行搜索,當場搜到含有引線的改造炮竹3盒、點火器1支,之後又鄒男在警方帶他回家取氣喘藥時,又主動交出2盒炮竹,被依涉犯恐嚇公眾罪移送。
鄒木樹在檢方偵查時辯稱,他打電話到派出所說「有大動作」,是想放煙火慶祝總統連任,打算先在228公園內睡一個晚上後,待就職典禮開始時,在公園內施放煙火,他從苗栗通霄買來的煙火,沒經過改裝,只是怕散落才通通綁在一起,純粹只是為了慶祝。
檢方認為,鄒木樹只說在520會有大動作,並沒有內容是加害生命、身體、財產的事恐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沒有致生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而且自願同意警方搜索,行為固不足取,卻不符恐嚇公眾罪的構成要件,因此將鄒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