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在台鐵列車上處理逃票事件,卻遭鄭姓嫌犯持刀刺死,日前判決結果出爐,法官認定鄭嫌有「精神問題」判他無罪,並以50萬元交保、強制就醫5年。
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表示,這個判決令人失望錯愕,「這麼重大刑案,是否一個醫生鑑定就夠?」
而宅神朱學恒今(3)日也在臉書對於判決表示質疑,朱學恒指出,他只問一件事:當庭檢方要求要請第二個團隊做精神狀態鑑測,第一個團隊也不反對,請問法官為何不同意,為何不進行?
朱學恒引刑法指出,第十九條有規定法官不能容許第二份或第三分報告嗎?既然沒有,為何這種重大案件作一份法官就覺得可以結案宣判了?
網友留言表示,「有道理~」「建議要有三個精神科醫生鑑定才能做出判決」
中時電子報 丁世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