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路流傳一段影片,顯示屏東市大同北路一名駕駛讓犬隻站在行駛中的小貨車車頂,畫面引發熱議,且行為極為危險。經里港警分局調查確認,實際事發地點位於高樹鄉三民路段,並依相關法規,車主可能面臨最高1萬8000元罰款。警方已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呼籲民眾切勿模仿此危險行為。
駕駛讓犬隻站車頂,違規恐罰1萬8千元。(圖/翻攝畫面)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第1款,若汽車裝載貨物超過規定的長度、寬度或高度,汽車所有人將被處以新臺幣3000元至1萬8000元不等的罰款。里港警分局強調,若確認違規,將依法開罰。
警方再次提醒駕駛人,行車時切勿讓犬隻站立於車頂或車斗上,因為緊急煞車可能導致犬隻跳車,造成意外,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