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威颱風逼近,全台多縣市宣布明(10)日停班停課。依勞動部114年修正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若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停課,勞工可依法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請假,但可依法不給付當日工資。若因業務需求要求勞工上班,雇主則應提供必要的通勤協助,若勞工因交通受阻需搭乘計程車,也應負擔相關費用。

不過,勞動部指出,目前未依規定提供通勤協助或計程車費並無直接罰則,但若勞工因颱風天出勤途中發生職業災害,法院實務多傾向認定雇主須負擔《勞動基準法》規定的職災補償責任,最高可能達45個月平均工資。勞工若遭拒絕支付相關費用,也可循勞資調解等管道維護自身權益。
此外,針對外勤、戶外施工、維修及檢修等高風險工作,勞動部提醒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定,提供救生衣、安全帽、通訊設備及必要交通工具等防護措施,確保勞工安全。若未落實防護導致職災,將依法查處並裁罰,呼籲勞資雙方事前充分溝通,共同降低颱風期間的工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