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不養!情侶未婚產子後分手 男方母親幫帶娃8年「無奈起訴」追討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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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鄒慈芸/綜合報導

江蘇一對情侶,未婚生下一名男嬰,在扶養一個月後,兩人就以分手收場,後來這名孩子由男方的媽媽扶養了8年,但近年來老人家年歲已大,扶養出現困難,遂將孩子的生父、生母告上法院,要求支付撫養費。

男方母親幫已分手的兒子和前女友扶養孩子8年。(示意圖/Pixabay)

男方母親表示,兒子和其前女友在還沒結婚的狀況下先行同居,懷孕後也沒有辦理結婚,生下孩子扶養一個月後,雙方就因理念不合分手,自己不捨孫子沒人照顧,便帶回家自己養,不過這一帶就是8年,但孩子的親生爸媽卻連撫養費都不願支付,無奈之下才到法院提出告訴,要求兩人各給付撫養費86400元人民幣(約38萬3790元新台幣)。

法院審理後認定,兩被告雖未進行結婚登記,但其作為該男孩的父母,自然負有監護的職責,最終,判決二被告各向男方母親給付先前代為墊付的50000元人民幣(22萬2093元新台幣)子女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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