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線臨停不罰?新北澄清:會開單處罰 停黃線也需符3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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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來臨時,相關單位會開放紅黃線臨時停車,但是出於防災目的。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強調,網傳「紅線已可臨時停車」有誤,且在黃線臨停要符合3條件,違者同樣會被罰款。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澄清網傳「紅線臨停不會被罰」為不實訊息。(圖/非當事畫面/資料照/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法規對「臨時停車」、「停車」有明確區分,「臨時停車」為停車時間未滿3分鐘、車輛保持可立即駛離狀態,若超過3分鐘或車輛無法立即移動,就算是「停車」。

其中,車輛在黃線停車逾3分鐘,或是未保持可立即駛離狀態,依法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而紅線路段全天禁止停車或臨時停車,不論時間長短,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罰鍰300元,紅線臨停者最高也可處1200元罰鍰。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也提到,黃線臨停需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規定,即「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共3條件。

網傳「紅線可臨停不會受罰」、「人沒下車就不算違規」的訊息,皆非事實,民眾應依交通標誌標線規定,切勿因一時方便或誤信謠言而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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