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苗栗縣竹南焚化廠年產2萬噸底渣,縣府將底渣去化製成再生粒料並強制使用在公共工程。環保局今(7日)表示,即日起要求縣府各公務單位於公共工程優先納入使用。
苗栗縣環保局指出,竹南焚化廠每年需處理15萬公噸廢棄物,每天垃圾焚化量為440到460公噸,另外還要協助新竹縣、南投縣代燒約100公噸廢棄物,焚化廠每年約焚燒垃圾後約有2萬公噸底渣。
苗栗縣環保局表示,為有效去化底渣,環保局委託廠商將底渣經過處理成「焚化再生粒料」,並跟進台中市、彰化縣,訂定「苗栗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苗栗縣環保局說,未來強制各公共工程,都應依自治條例,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常見使用的工程有道路鋪設、各大公共場館基地填築等,預計縣府水利處、工務處使用率將最高;另外環保局每年也將舉辦推動小組會議及統籌運用焚化再生粒料,督促工程單位多加使用再生粒料,減少使用天然砂石,並解決去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