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定瑜/綜合報導
屏東明揚高球工廠9月22日晚間發生爆炸,釀成9死、1員工失聯、110人受傷。屏東縣長周春米今宣布明揚公司的三大違法事實,包括存放3000公斤的公共危險物(有機過氧化物),超過標準30倍和未派專人協助救災等,共開罰240萬。
周春米25日早上召開記者會說,明揚三大違法事實包括:一為存放3000公斤的公共危險物品,原管制數量是100公斤,超標30倍,開罰30萬元;二是沒有即時「完整」提供化學物品種類,存放3種易燃的過氧化物卻只給1種,開罰60萬元;三為未派專人協助救災,開罰150萬元。共計罰款240萬元。
周春米表示,9/22當日案發時序:
17時10分 倉庫東南側有警爆器響起
17時17分 組長回報有異味 要求協助
17時27分 有人拍到白煙冒出
17時31分 報案
17時42分 消防隊到現場
17時55分 消防員拿到化學品資料
17時57分 消防員著裝進入搶救
18時01分 爆炸
周春米質疑,17時10分左右就有火災警訊,但過了20多分鐘,直到17時31分才報案。
為協助災後補償,周春米宣布捐出1個月所得,屏東縣其他局處首長捐1天所得。
另明揚(8420)與母公司明安(8938)昨(9/24)召開重大訊息視訊記者會宣布,明揚公司投保金額約15億元,將成立信託基金,全力協助傷亡者和家屬。明安董事長鄭錫潛說,信託金額「3億、5億是絕對沒有問題的」,細節25日再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