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黃牛票條款首例!台大高材生設計購票程式 秒購演唱會門票削百萬

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刑事局破獲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今年6月公佈上路後首起案件,查獲一名台大高材生利用電腦程式搶購熱門演唱會門票並且加價販售牟利。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於今年6月2日頒布實施,為杜絕加價轉售、不正掃票亂象,刑事局偵九大隊加強網路巡邏,發現有不肖業者成立搶票工作室,以VPN+高速網路為賣點,再以每張數千元不等代購費,自2014年至今吸引眾多粉絲委託代搶演唱會票券。

警方查出,嫌犯周姓男子(30歲)為台大資訊工程研究所畢業,在科技公司擔任工程師年薪超過百萬,因雙親臥病在床加上新婚妻子剛懷孕開銷太大,便利用自身資訊專業背景透過VPN和高速網路、自編寫AI演算法的自動化搶票程式,再成立搶票工作室,在臉書吸引上千名粉絲下單代搶BLACKPINK等知名歌手、團體的演唱會門票。

刑事局指出,一般民眾上網購買演唱會門票,按照程序需要登入帳密、回答問題以及解答圖像問題後,才能進入購票系統點選座位選購,完成後再到超商取票才算完成購票,所有步驟最快也要數分鐘,但周男撰寫的AI搶票程式預先填選,完成以上流程只需2至4秒,所以搶票無往不利。

警方估算,自生效日起至8月24日,周男以此程式每月幫忙代購搶票至少150張,累計搶票逾400張,以每張賺取差價1至3千元不等計算,周男不到3個月營業額超過200晚,不法獲利約27萬9000元,遭逮後已繳交犯罪所得。

警方在嫌犯電腦內發現購票程式。(圖/翻攝畫面)

警方查扣嫌犯電腦主機等犯罪工具。(圖/翻攝畫面)

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於8月中旬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會同新北市刑大科偵隊於8月下旬持搜索票、拘票,前往新北市2處民宅搜索,當場將周男查緝到案,同時查扣電腦2部、手機1支、多種搶票程式等贓證物,周男到案坦承犯行,辯稱不知行為已違法,全案訊後依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送辦。

刑事局呼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上路後,文化部、警政署刑事局組成「打牛小組」,針對不肖業者以電腦程式不正掃票亂象加強查緝,以電腦程式不正方式搶票恐觸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民眾及不肖業者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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