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一名男牙醫師婚後外遇遭妻子發現,甚至還和小三互傳曖昧訊息,一起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至少10次,事後正宮提告,台南地方法院判男牙醫及小三連帶賠償正宮50萬元。
判決書指出,事發在2021年8月,小三明知牙醫師有配偶且有孩子,不過兩人還是共赴澳門旅遊,對話紀錄被妻子發現,2人以「運動」代稱性行為,至少發生10次,不僅如此該名牙醫除了和小三發生性行為外,還有與其他女子發生性行為,因此正宮知曉後,提告丈夫與小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法院審理時,丈夫表示妻子非法取得對話紀錄,不具證據能力,且2人是在健身房認識,為朋友關係,2人為健身同好常相約健身,所以對話才會提及「運動」2字;小三則說知道男方育有3名子女,但對於已婚事宜並不清楚,且也同樣辯稱2人為健身同好,常相約健身,才會有「運動」一詞。
法院認為,正宮取得對話紀錄是秘密,但非強暴或脅迫,不能說是違反,且對話內容具有證據。另外,男方跟小三在對話中,提到「再一起來運動喔,不只床上的」、「妳越瘦,我越硬起來,果然身體是最誠實的,哈哈」、「中午聽到妳可能要結婚,午睡時就睡不著,有點失落感...」、「妳這次都沒胖到耶,有時間一起來運動喔」等。
台南地方法院審酌,對話紀錄兩人多次提到「運動」,證明2人以確實有相約至汽車旅館至少發生10次性行為,判決男方跟小三應連帶給付正宮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