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布「酒駕累犯」個資!1女24男「姓名照片」曝 他2度拒測遭罰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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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昨(2)日公布了25名酒駕累犯的姓名雨照片,包括1女24男,公布之照片經洽台北市警方提供取締影像取得現場照片為主。其中1名楊姓男子因酒駕拒測2次,遭罰新台幣36萬元。

(圖/台北市交通局提供,下同)

酒(毒)駕新規111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處罰鍰新臺幣9萬元、駕駛汽車處罰鍰新臺幣12萬元,酒(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9萬元,酒(毒)駕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新臺幣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除以上罰鍰外,並得公布酒(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及吊銷駕駛執照3年及參加道安講習,另處分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吊扣牌照期間不得使用該車輛。

此外,楊鐘霖為本次公布名單中處罰鍰最高者,處罰新臺幣36萬元(酒駕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新臺幣36萬);陳國揚、劉文聰、楊朝順及楊鐘霖等4名因罰鍰逾期未繳納,裁決所已全數依法移送法務部執行分署辦理強制執行。

裁決所提醒市民,如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年節期間聚餐多,勿心存僥倖酒駕車上路,請找代駕服務、親友接送或搭乘大眾運輸,「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中天關心您|喝酒不開車!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多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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