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眼尖揪3毒蟲「保溫瓶內藏毒」!卻因「1緣由」讓結局大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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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CTWANT

北市中山分局員警2日清晨4時許發現一輛小客車違規,因此上前盤查,不料卻在車上的保溫瓶內發現白色結晶體和白色粉末,幾人見事跡敗露坦承持毒,遭警方依法逮捕。不過事後車上的3人也向法院提出提審要求,法官審視後,認為從員警的密錄器中並未有錄得同意搜索的影像,逮捕程序未臻周全,裁定將3人釋放。而中山分局也對此表示,尊重法官的裁定,將再精進員警執法作為,另針對本案當事人違法持有毒品部分,仍將依法偵辦。

北市中山分局員警日前逮捕3名毒蟲。(圖/翻攝畫面)

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員警2日4時許,在中山區林森北路巡邏時發現一輛白色出租小客車於停等紅燈時超越停止線,因而上前盤查,車上的2男1女也配合下車受檢,經當事人配合檢視其所攜帶的背包及車內物品,眼尖員警發現背包內有一藍色保溫瓶,當瓶蓋打開時發現有白色結晶體與白色粉末。

而駕駛宋男車上的乘客蔡男和馮女也當場主動交付身上之毒品,共起獲毒品海洛因4包、安非他命6包、電子磅秤、夾鏈袋及注射針筒12支等證物,以毒品檢驗試劑初步檢驗呈陽性反應。警方當場將3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逮捕,並帶返所偵辦。

不過3人也在偵詢過程中提出提審要求,台北地院也在同日開庭,經查發現在場執勤員警均有開啟密錄器,不過員警當時為動態盤查過程,僅其中1名員警佩戴之密錄器攝錄得有效畫面,復經法官檢視其內容,因未錄得宋男同意受搜索之影像,法官認為三人遭逮捕程序未臻周全,裁定當庭釋放。

中山分局表示,尊重法官之裁定,將再精進員警執法作為,另針對本案當事人違法持有毒品部分,仍將依法偵辦。防制毒品危害,向為警方重點工作,仍將在符合法定程序下,持續強力查緝打擊不法,期淨化社會治安,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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