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宗芳/綜合報導
大陸江西宜春一名初三女生,去年11月遭同校男同學誘騙家中,以摀鼻掐脖再砍頸放血方式先殺後姦,手段極為殘忍,該案日前一審宣判,柳姓男學生被判無期徒刑,民事賠償部分家屬要求157萬元人民幣(約685萬元新台幣),法院僅判賠5.5萬元人民幣(約24萬元新台幣)引發輿論譁然。
江西宜春鍾姓初三女生,去年11月遭同校男同學姦殺。(圖/翻攝上游新聞)
綜合陸媒報導,2022年11月18日下午,柳姓男學生以幫忙拎廢品為由將鍾姓女學生騙至家中,向其表達發生性關係之意遭其拒絕、辱駡。隨後,柳男將逃至樓下轉角處的鍾女拖回家,因恐事情敗露,柳男掐住鍾女脖子同時捂住其口鼻,最後致其窒息,並將鍾女拖至衛生間,對其頸部連砍數刀以加快放血。期間,柳男對被害人進行了猥褻。
據《上游新聞》報導,7月7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柳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外,民事訴訟部分,法院僅支援喪葬費45198.5元,及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合理費用10000元,合計人民幣55198.5元。
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7日一審宣判。(圖/翻攝上游新聞)
被害人父親鍾先生向記者表示,柳姓男學生與女兒同年級,初一還曾經是同班同學,對於法院判決十分不滿,稱「真的一萬個不服這個判決,什麼判處無期徒刑、民事賠償五萬五千多塊錢,那是一個人命啊!」鍾先生表示,截至目前對方家屬一直沒有向他和家人做正面的道歉,庭審現場兇嫌母親只說她「賠不出、賠不起」,他已於19日提交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及抗訴申請書。
相關新聞引發網路熱議,網友一面倒痛批法院判決太輕,稱「5.5萬無期徒刑?殺人代價這麼低了」、「養到初中一個孩子是多少錢啊,把人都還沒有來錢還不賠,真是判輕了」、「賠不起就死刑好了,這種小畜牲沒什麼必要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