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是把台灣當成金三角來「農」毒品膩?高雄警方日前跨轄衝台南永康破獲一起製毒案,嫌犯是一對泰籍夫妻檔,2人所製的毒是大麻,據悉夫妻檔還特別開闢一個私人菜園,所種的大麻竟是賴以為生的經濟來源,總價值高達千萬,儼然是個「大麻農場」,警方攻堅時,驚訝發現園內的大麻樹,已經長到4公尺高。
警方查獲該大麻農場時,驚見大麻樹已經長到4公尺高。(圖/翻攝畫面)
據高雄市小港分局表示,全案一開始接獲線報後,與其他警察機關共同成立專案小組追查,一段時間蒐證及跟監後,在6月16日清晨5點收網,持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簽發的搜索票,直衝位於台南市永康區的這處「大麻農場」攻堅搜索,當場逮捕同為泰國籍的50歲賴姓丈夫跟63歲的賴姓妻子,當場查扣上百餘大麻植株、大麻花成品超過1公斤、大麻種子、自製水煙斗、安非他命數公克、安非他命吸食器、電子磅秤、分裝夾鏈袋等贓證物。
警方查獲的大麻種子。(圖/翻攝畫面)
而專案小組追查全案時也發現,夫妻倆本身有務農經驗,將之應用在種植大麻,農作成品拿來販賣賴以為生,還以「秧插」方式,將大麻株移植分株不斷「分裂」,還特地同時種植香茅、辣椒、九層塔具辛香味之農作物,用以掩蓋大麻的味道,專案小組初步估計查獲的大麻成品及半成品,總價高達千萬,現場的大麻樹更是已高達4公尺,所幸及時在流入市面前破獲。
警方查獲的大麻價值千萬。(圖/翻攝畫面)
警方呼籲,大麻為法定第2級毒品,屬於中樞神經迷幻劑種類,吸食後會產生心搏過速、妄想、幻覺及對周遭事務漠不關心之「動機缺乏症候群」等症狀,依該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2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千5百萬元以下罰金;第12條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刑責極重,切勿以身試法,鋌而走險栽種、製造大麻或其他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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