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度酒駕提異議掰取暖「誤喝藥酒」 法官抓包打臉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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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一名男子第4度酒駕遭逮遭判刑4個月入監服刑,他竟向法院提出異議稱不可罰金「不公平」,還辯稱自己為了保暖誤喝藥酒才會酒駕,遭法官裁定駁回。

嘉義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嘉義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男子過去曾於2011年、2016年、2023年酒駕遭逮,前3次均獲准易科罰金,未料他沒學到教訓,2025年第4度酒駕又被警方查獲,這此檢方因其酒駕累犯向法院要求不得易科罰金,法院因此判刑4個月,男子5月到案入監服刑。

男子入監後向法院聲請異議,主張自己因天氣寒冷需要在田裡工作,才會誤飲藥酒,且酒測值僅0.31已決心戒酒,認為檢察官不准易科罰金「對他不公平」,法官查出男子前3次酒駕被判刑均並獲易科罰金,其中2次時檢察官曾否准易科罰金但法院撤銷,男子因此應該清楚如果再犯可能會面臨入獄局面,卻還是酒後駕車,顯見裁罰已難達矯正之效。

男子聲稱因天冷取暖誤喝藥酒根本是卸責之詞,法官查出男子第3次及第4次酒駕時喝的都是同一款藥酒,顯示他應知該藥酒含有酒精並不是誤喝,因此不採信誤飲說法,審酌檢方執行時已具體審查個案情形,並給予陳述意見機會,並無違法或不當之處,裁定駁回其聲明異議,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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