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中醫藥發展,立法院今三讀通過《中醫藥發展法》,除強化中醫藥於全民健康照護功能及角色,提升中醫醫療資源及品質,發展中西醫合作與具中醫特色之醫療照護及服務。同時,政府也將發展、輔導國內中藥藥用植物種植,完善中藥品質管理規範,加強中藥上市後監測,並輔導中藥產業開拓國際市場。
行政院於上月通過《中醫藥發展法》草案後,今進一步在立法院完成三讀。新法明定,政府應保障並充實中醫藥發展所需經費;中央主機關應定期訂定中醫藥發展計畫,並遴聘中醫藥學者專家及產業界人士代表召開會議,諮詢中醫藥發展政策。
同時,政府應強化中醫藥於全民健康照護之功能及角色,提升中醫醫療資源可近性及醫療品質,發展中西醫合作與具中醫特色之醫療照護及服務;也應發展及輔導國內中藥藥用植物種植,完善中藥品質管理規範,加強中藥上市後監測,並輔導中藥產業開拓國際市場。
此外,未來政府應推廣與輔導保存具中醫藥特色的知識及傳統技藝,建置國家中醫藥知識庫,整合產官學之研究資源,以發展中醫藥實證醫學。
中時 朱真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