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縣一名少女小芬(化名)曾自拍裸照供人欣賞,在學校認識的一名林姓男子,得知她怕裸照被瘋傳,竟假冒警察要小芬找人嘿咻,並錄下過程裸照事件才能解決,小芬害怕主動聯絡林男,到某醫院廁所發生性關係,還被要求付800元做愛費,事後還多次向小芬勒索,小芬事後由家人陪同報案,台中高分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林男5年6 月徒刑。
據了解,林男學校認識小芬,2018年得知小芬自拍裸照怕外流,就假冒警察身分要求小芬必須找人嘿咻,還要錄下整個性愛過程,裸照事件才得以解決。小婷上鉤,找上林男解決,條件必須支付做愛費800 元。
據「三立」報導,林男向小芬收取800元後,就到醫院的無障礙廁所發生性行為,事後還多次向小芬索討500元到1600元不等金額,否則就要公開她的裸照及性愛影片,小芬被逼急,只好將此事告訴家人,並由家人陪同報案。
法官認為,林男漠視小芬性自主權,還以恐嚇手段索討財物,考量雙方事後以10萬元達成和解,遂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型5年6月,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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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