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國榮棄保「潛逃出境點曝」 派出所簽到後27小時火速轉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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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國寶總裁朱國榮涉及多起炒股與內線交易案件,遭高院判刑16年與8年,高院和檢方共責令朱國榮以5億元天價交保,並規定朱需每日晚間7時許前向轄區三張犁派出所報到,但朱國榮9月7日下午3時許正常前往派出所報到後,卻在8日未正常報到,疑似棄保潛逃引起軒然大波;而派出所遲至12日晚間11時許才發現通報,被指因缺失才會導致朱落跑成功。不過警方已掌握相關消息,證實朱國榮在台南潛逃出境,其簽到後擁有27個小時,逃往廈門轉機前往菲律賓,完全綽綽有餘。

朱國榮7日依規定向派出所報到後,隨即火速前往台南潛逃出境。(圖/翻攝畫面)

朱國榮被媒體指出,其疑似在北部港口搭乘豪華遊艇潛逃出境,其女友宣宣隨後更帶著朱剛滿月的兒子出境,疑似要與朱會合。

不過據警方掌握最新消息指出,朱並非如媒體所說在北部搭乘豪華郵輪,而是在台南潛逃出境,加上朱並未在對岸遭到通緝,按常理推算,廈門到高雄的距離最短,僅距離台灣165海里,換算為305.6公里,其7日向派出所報到後再前往台南,搭乘高鐵也僅需1個多小時的時間,其抵達台南後再前往廈門高橋機場出境,完全可以在8日早上抵達廈門機場後再轉往菲律賓。

而此次三張犁派出所在朱國榮8日未即時向派出所報到後,直至4天後才察覺有異,緊急通報高院法警室,被指因缺失導致朱成功落跑,但據知情人士指出,朱從7日晚間向派出所簽到後,距離其應報到時間還有27小時,要潛逃出境完全綽綽有餘,推算下來其8日人早就已經在廈門機場等候轉機,「去派出所報到不等於不會跑」。

知情人士也指出,朱國榮未報到落跑一事,其根本源於防逃機制失靈,何況朱國榮年事已高,宣判在即,逃跑機率不小,但院檢明知朱有潛逃的可能性,卻未在朱等待宣判期間,未要求朱攜帶電子腳鐐,更未扣押朱的相關財產,事後卻試圖想將鍋甩在警方身上。

而針對朱國榮並未攜帶電子腳鐐一事,高院則回應,金融犯並非會造成即時危險,因此很少施以電子腳鐐。

此外,也有不少官警質疑防逃機制中的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的措施,以報到來說,不同人須定期向派出所報到的時間均不同,以朱國榮為例其需每天晚間7時許前向派出所報到,但還有其他人是應每個禮拜報到一次、每個月報到一次,只要有心落跑,報到根本無法起到防逃作用,「難道人在30天後落跑也要歸咎於警察嗎?」(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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