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火速回應!修法排除「黑、金、槍、毒」參選 最快2024適用

分享:

李奕緯/綜合報導

台北市立委補選聚焦民進黨黑金爭議,民進黨立院黨團今(5)日提出推動《選罷法》修法,排除「黑、金、槍、毒」前科者參選。內政部5日晚間8點48分突發新聞稿回應,將積極推動修法,盼2024總統立委大選就適用。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中)、林靜儀(左)與黃世杰(右)上午舉行記者會,將推修法黑金槍毒不得參選。(翻攝YT頻道「攝影看世界」)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5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明定「公職排黑條款」,明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5項法律並經判刑確定者,不得參選公職。

內政部5日晚間發布新聞稿回應:「有關外界提出曾犯黑、金、槍、毒者,應限制具有參選資格,內政部為杜絕有關人員藉參選漂白之情事,將妥慎研修兩項選罷法有關候選人消極資格之限制規定,以回應各界期待。」

內政部表示:「依《組織犯罪條例》第13條規定,犯本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對於黑道藉參選漂白者,已有明文限制。」

內政部認為:「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經判刑確定者,是否亦納入限制參選範圍,因相關法條規範之犯罪行為態樣、罪刑不一,尚須在限制參選之公益性及參政權保障作衡平考量。」

內政部強調:「為健全清廉參政之民主選舉制度,將積極推動候選人參選資格修法作業,以期於2024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就能適用新修正規定。」

留言衝人氣 4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