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新朋友遭帶回家亂來!台中嫩妹「下半身抹怪汁」 他二度逼「手部運動」爽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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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樓冠陞/綜合報導

台中市有1名楊姓男子在前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了1名年輕女子,接著又將她帶回自己的住處後,二度強行亂來得逞,甚至還在女子的身上塗抹不明的液體,逼迫她進行手部運動。此案經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楊男患有精神疾病,加上他事後賠償15萬元與女子和解,故判處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中有1名女子在與朋友聚會後,遭到1名男子帶回家中二度亂來得逞。(示意圖/pixabay)
台中有1名女子在與朋友聚會後,遭到1名男子帶回家中二度亂來得逞。(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20歲的楊男患有非特定情緒障礙症,他在前年6月的時候,透過朋友的介紹,認識了1名年僅17歲的嫩妹,2人在與友人們一起前往KTV唱歌後,楊男邀請嫩妹回到住處休息,不但保證其人身安全,也承諾會在隔天帶著嫩妹去打工地點上班,嫩妹也答應了楊男的邀約。

然而就在嫩妹進到房內休息後,楊男終於露出真面目,不但不顧嫩妹的反對,強行壓在其身上、脫去衣褲亂來,但礙於嫩妹不斷掙扎,才讓他選擇以手淫了事。2人後來前往友人家中用餐、購物後,楊男又再度把嫩妹帶回家中,接著強迫她把屁股抬高,並且在其下體抹拭不明液體後,最終又要嫩妹幫忙手淫解放。

嫩妹回家後相當氣憤,因此便向警方報案,楊男也在被逮捕後坦言犯行。此案經一審法官審理後認為,楊男因患有長期的精神疾病,導致他辨識違法的能力降低,加上楊男事後也以15萬元與被害人和解,故符合減刑規定,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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