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台11丙2砂石車碰撞!男酒測0.37竟辯「友拿酒壓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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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壽豐鄉台11丙日前發生一起驚險的砂石車車禍,53歲黃姓男子駕駛砂石車從牧場路口右轉時,與北上直行砂石車發生擦撞。警方到場發現黃男酒測值嚴重超標,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花蓮台11丙線發生兩輛砂石車路口撞擊事故。(圖/警方提供)
花蓮台11丙線發生兩輛砂石車路口撞擊事故。(圖/警方提供)

警方調查,1日下午3時左右,53歲黃姓男子駕駛營業用曳引砂石車,沿溪口村牧場13鄰道路由東往西行駛,行經無號誌路口準備右轉進入台11丙線時,疑似未依規定停等查看,導致砂石車右轉未禮讓由36歲王姓男子駕駛、沿台11丙線由南往北直行的砂石車。

肇事砂石車轉彎未停等,車體受損橫停道路中央。(圖/警方提供)
肇事砂石車轉彎未停等,車體受損橫停道路中央。(圖/警方提供)

直行王男因煞車不及迎面撞上,兩車因劇烈撞擊慣性衝向路旁。現場一輛車頭偏向路邊、另一輛車身橫停於車道中央,路面散落大量車體零組件與油漬,所幸並未造成翻覆或重大傷亡。

轄區吉安警分局員警獲報馳援現場,黃男雖主動配合酒測,吐氣酒精濃度卻測得每公升0.37至0.39毫克,遠超公共危險罪0.25毫克的法定標準。面對超標數據,黃男一度拒簽酒測單,更辯稱自己駕車前並未喝酒,是事故發生後受驚嚇,友人趕赴現場才拿酒給他「壓壓驚」。

車禍現場路面散落大量零件雜物與油漬痕跡。(圖/警方提供)

警方對此說法不予採信,強調大型車車身重且煞車距離長,酒後駕車極度威脅用路人安全。警方隨即將黃男依砂石車酒駕送辦,全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持續依照A2交通事故程序調查,釐清雙方確切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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