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保護地變住宅區 環團批「第一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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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環評會15日審查「住六之六自辦市地重畫區環差報告」,引起陽明山在地民眾、環團不滿市府未依法院判決撤銷環評,竟重啟環評,痛批六之六保護區變住宅區,是比大巨蛋、美河市更大的弊案,除要求市府撤案,並到政風處檢舉。

住六之六屬都市計畫山坡地住宅社區開發案,地點位在士林區永公路245巷34弄,申請開發面積約54公頃,1996年通過環評,2000年北市環保局發現開發內容與原通過的環境影響說明書不一致,要求開發單位依環評辦理變更。

2007至2008年,環說書原先僅通過可挖填25萬立方公尺的土石方量,但實際上挖填量卻達58萬6000立方公尺,重畫會遞交「變更內容對照表」進環評會,當時雖通過,但民間團體認為開發行為內容如有變更,應重辦環評或進行差異分析,因此提出告訴,2014年最高行政法院判定應撤銷環評結論。

前北市府廉委會委員方檢今到場聲援環團,他表示,「住六之六」不是第六大案,是第一大案,甚至在納莉颱風時,造成4死1重傷,最高行政法院宣判市府敗訴,就應該按判決依環評法回復當地安定狀況。

方檢說,市府要求停工後,依法院判決應該是要求對環境危害情況進行環評,不該是針對復工進行環評。

對此,環保局指出,法院判決僅說明程序不完備,環保局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請開發單位辦理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這是原案環評延續,不是重啟環評,環保局必須依法受理,並送環評委員會審查,15日下午召開環評會議,將於環保局臉書全程直播。

中時 張立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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