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今年2月查獲1名載運21塊台灣扁柏車手,桃園地檢署指揮組成專案小組循線追查,發現有國人和越南籍失聯移工組成盜伐集團,還分工成首腦、仲介、車手、背工。只要買家下單,就會到桃園市拉拉山伐木採一條龍外送,獲利達5、600萬元,偵結後將阮姓首腦及買家等11人依照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森林法起訴。
檢方調查,阮姓越南籍逃逸移工是盜伐集團首腦,去年7月開始,就找來越南籍失聯移工擔任背工,到拉拉山大溪事業區第32、33林班地砍伐、背運貴重林木下山,並由白牌車魏姓司機擔任車手,載運背工、林木。後來因人手不夠,8月時又邀集黃姓白牌車司機加入擔任車手。
其中魏載背工上山,就有3500元車資。載運背工及林木下山,並親自交給買家,魏則可拿到5萬元,再分3萬給黃。此外陳姓男子、顧姓男子則是擔任掮客、仲介工作,負責接受買家下的訂單,根據指定樹種、尺寸,再與阮姓首腦聯繫,再由阮指揮越南籍阮、陳、黎失聯移工上山盜伐。
黃姓、魏姓車手今年2月上山載運盜伐林木時,由魏擔任前導車把風,在台7線30.6公里處遭警方盤查,魏逃逸成功,黃則被逮到載運21塊台灣扁柏,市價達32公斤。黃被逮後,檢方認為可擴大追查,指揮警察第7總隊第5大隊、桃園市大溪警分局、移民署苗栗縣專勤隊組成專案小組,在農委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協助下偵辦。
黃被逮後,阮仍持續盜伐工作,3月28日,眾人再度上山盜伐,不過在台7線46.8公里處被查獲,查出台灣扁柏28塊重1057公斤,價值46萬餘元,數量之多也令偵辦人員相當訝異。另外也追查出張姓、李姓、黃姓買家,將台灣扁柏轉售,或者製成聚寶盆、聚寶瓶、佛像,不法獲利高達5、600萬元。
檢方認為,眾人明知台灣扁柏需要在特定海拔、溫度下才得以成長,是珍貴林木,卻隨意盜伐。因盜伐集團事證明確,加上有持續性、牟利性、結構性,將阮姓等盜伐集團依照違反森林法、組織犯罪條例起訴。另外張姓等3名買家也依照違反森林法起訴,並向法院求處重刑及令入勞動處所強制工作。
此次循線破案,表現檢察官保育森林及國土之決心,呼籲山老鼠勿以身試法,也請民眾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珍貴木藝品,保護珍稀美麗的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