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搭勞保年金結算 勞保達人揭時機:若選這天少領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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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年金是退休生活最重要的資金來源之一,因此許多勞工在面對「要一次領還是月領」的選擇時,總是格外謹慎。不過,除了領取方式之外,請領的時機點其實也非常關鍵。勞保達人張秘書就提醒,若選在每月最後一天申請年金,可能會導致延後至下下個月才能領到第一筆給付,等於白白少領一個月。

勞工保險局(資料照/工商時報)
勞工保險局(資料照/工商時報)

張秘書近日在 YouTube 頻道發布影片指出,網路上流傳一則錯誤訊息,內容宣稱:「如果在每月15日以前提出申請,符合資格且審核通過,第一次的年金給付會在下個月底發放;若在15日以後申請,則要等到下下個月底才能領到。」她強調,這並非勞保局的官方規定,研判可能是某些投保單位內部流程所致,與實際法規無關。

張秘書提醒大家,根據勞保局官網公告,年金申請的關鍵在於「離職退保的隔天」才具備請領資格。舉例來說,若在7月31日退保,則需等到8月1日才能提出申請,也因此,8月申請的年金,會在9月底才撥入帳戶。

換句話說,若選擇在每月最後一天退保,實際上是「次月」才申請,進而讓年金入帳時間延後到下下個月月底。因此,張秘書建議,若想避免落入這種情況,最佳的退保申請時間是每月28日或29日,提早幾天辦理,才不會延誤給付。

除了提醒請領時機,張秘書也進一步說明幾項與年金制度相關的重要觀念。首先,依據勞保老年年金制度規定,只要年齡達到請領門檻,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勞保局會從申請當月起,每月定期匯款至申請人帳戶,直至本人死亡為止。例如,若在 7 月底前申請並獲核准,首筆年金將於 8 月底入帳,之後按月發給。

不過,許多勞工常會混淆的問題之一,是「誰可以選擇一次領」。張秘書提醒,只有在民國98年(2009年)1月1日以前就已具有勞保年資的勞工,才享有「一次領或月領」的選擇權。對於 98 年以後才加保的新世代勞工,年金只能以「月領」方式請領,無法選擇一次領。這項規定不僅適用於老年年金,也涵蓋失能與死亡給付。

另外,年金金額還會根據物價波動進行調整。從年金制度施行第二年起,只要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積上升或下降達5%,政府就會調整年金金額,確保實質購買力不因通膨或通縮而受損。

張秘書也回應一項常見的誤解,即為什麼不能同時請領兩種年金?例如,領了自己的老年年金,就不能再領配偶的遺屬年金?這是因為依照勞保制度設計,老年、失能與遺屬年金三者只能擇一請領,不得重複。這項「不重複給付」的原則,正是社會保險制度設計的核心精神之一。

最後,張秘書特別強調,年金一旦選擇並經勞保局核准,就不得變更。這對於仍保有舊制年資、具備選擇權的勞工而言,提出申請前必須慎重評估自身需求與家庭狀況,一旦送出且核定,就無法反悔。(文/工商陳彥綺)

※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網傳每月15日是勞保年金結算日?勞保達人揭退保最佳時機 選這天少領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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