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審判長當場愣住2秒!立委顏寬恒的沙鹿豪宅莊園爭議案,內容有疑竊占國有地、假買賣,另被指控詐領助理費合共3案,昨(18日)台中地院的辯論終結,顏妻陳麗凌透露自己職業為「照顧孫女」,意外成為全案另一關注「嬌點」。
顏寬恒(右二)捲入沙鹿豪宅爭議案,全案18日辯論終結,紅衣者為顏妻陳麗凌。(圖/翻攝顏寬恒臉書)
也身為被告之一的陳麗凌,昨面對審判長劉柏駿依例詢問學歷及收入,表示「我目前沒有工作,收入靠丈夫,目前在家照顧孫女」,劉柏駿愣住2秒驚訝再度確認:「妳已經當阿嬤了?」陳麗凌回答:「是,已經是奶奶」,據了解目前她已經是外婆身分。
顏寬恒面對詢問則答以「立委收入約20萬,其他收入50萬,有3個兒子都已經成年,需要照顧母親身體」,這場在昨天早上9點半開的庭旋即進入辯論環節,公訴檢察官鄭葆琳說:「被告寬恒、林進福明知綠美化契約規定,仍在國有地設置車道、大門等,管制一般人進入國有地,就算事後和國產署簽約,仍構成犯罪,完全不影響竊佔成立」、「假買賣部分,莊園光是建造費用就高達8492萬元,經媒體揭露後顏寬恒才指示林進福找來張姓女設計師購買,並以4515萬賤價出售,事後也未點交,鑰匙、權狀仍在林進福身上,顏寬恒與陳麗凌都仍是莊園實際主人,隨意進出,甚至屋內物品都還在,加上金流中,顏寬恒還出資2140萬,是左手進右手出」。
顏寬恒妻子陳麗凌現年47歲,已經當上外婆。(圖/翻攝顏寬恒臉書)
而對鄭葆琳表示「林進福妻子製作長達4年的『顏董代收代付表』,沒理由是憑空製作,該費用是顏寬恒利用林進福「讓自己有更多收入」,貪污犯意非常明確」,顏寬恒這方的律師辯解:「顏寬恒在選舉期間就因對手操作,導致補選失利,當下決心要賣掉,而莊園被貼上標籤稱其為違建、竊佔,價錢自然就砍一半,在資金部分林進福出資1140萬、張女1020萬,若是假買賣林張兩人怎麼會出錢?」
顏寬恒的律師繼續指出:「是因為張女貸不到錢,顏寬恒才會拿2140萬交給林進福,以顏家的背景、顏寬恒與林進福2人的交情,2千多萬借出不算利息不違反常情,顏家物品會沒有搬離,是因為張女沒有迫切使用需求,加上還未點交,自然不會搬離」、接著反駁檢方指控的顏寬恒涉詐領助理費部分:「林進福原本就是顏寬恒志工,是有人離職後才讓林入職,所謂「代收代付」是林妻未經查證自行撰寫,林進福要如何使用薪資,也是林的自由」,最後合議庭審判長劉柏駿諭知,該案較為複雜,將於7月25日上午10點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