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涉貪案限制出境將屆滿 檢方主張延長、律師抗辯無逃亡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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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涉犯貪污、偽造文書罪,一二審遭分別判刑7年10月、6月,並遭限制出境出海,由於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於5月10日屆滿,台中高分院今日召開訊問庭,檢方以兩人遭重判為由,主張有逃亡之虞,聲請延長禁令;顏寬恒的辯護律師則強調無逃亡可能,反對延長限制。

顏寬恒。(圖/中天新聞)
顏寬恒。(圖/中天新聞)

顏寬恒與林進福於民國112年因涉貪污、偽造文書、竊佔國土等罪名遭台中地檢署起訴。台中地院一審認定顏寬恒貪污罪成立,判處7年10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部分判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同案林進福貪污罪判刑7年8月。兩人不服上訴至台中高分院,去年遭駁回,法院並當庭諭知兩人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全案目前仍上訴至最高法院審理中。

由於禁令將於本月10日屆滿,最高法院函請台中高分院訊問是否有延長必要。今日訊問庭於下午召開,顏寬恒與林進福均未親自到庭,由律師代為表示意見。檢方在庭上表示,考量兩人均因重罪遭判刑,依法有相當理由認為存在逃亡之虞,因此建請法院延長限制出境、出海期限。

顏寬恒的辯護律師吳孟勳強調,顏寬恒自偵查、審理階段以來均按期到庭,充分展現配合司法的態度。吳孟勳指出,相信最高法院終將還顏寬恒清白,不能單純因被判刑就推論有逃亡之虞,此乃臆測而非具體個案事實。他進一步說明,顏寬恒現為立法委員,所有親友均在國內定居,深耕台中多年,顯無可能滯留他國,因此完全無延長限制出境的必要。

顏寬恒資料照。(圖/翻攝顏寬恒臉書)
顏寬恒。(圖/翻攝顏寬恒臉書)

林進福的委任律師亦提出相同論點,強調林進福自認未構成貪污等犯行,雖遭重判但相信司法終會還他清白。律師指出,林進福的事業、妻兒都在台中,家庭根基穩固,根本沒有逃亡的理由。審判長陳玉聰聽取雙方意見後,諭知候核辦,將在評議後以書面公告裁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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