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財政部等部會公告修正相關辦法,明定房地合一稅收分配至住宅政策的最低門檻,為房地合一稅收扣除統籌稅款後的餘額10%,2024年元旦上路。
房地合一稅收餘額10%挹注住宅政策。(資料照片/中天新聞)
所得稅法明定,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扣除由中央統籌分配予地方的餘額,用於住宅政策及長照支出的分配,行政院視各用途業務需求及財務狀況統籌調配。
據統計,房地合一稅自2016年開徵,截至2022年11月止,合計稅收新台幣1124.61億元,扣除10%中央統籌分配款後的餘額1012.15億元,循預算程序,挹注長照基金。
去年底有立委指出,房地合一稅至今分配至住宅仍是「零」,財政部則允諾針對分配運用方式進行檢討,並於今年初預告修正草案。
財政部、內政部、衛福部21日公告修正「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第3條、第6條條文。
根據最新公告的條文,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扣除由中央統籌分配給地方的餘額,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的分配,由行政院視各用途業務需求及財務狀況統籌調配,任一用途的獲配金額,不得低於餘額的10%,自2024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