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桃園平鎮印尼籍魯姓外配不滿遭到家暴,日前趁丈夫熟睡時持刀刺喉,並割下生殖器,她伴屍4小時後到警局自首,桃園地院認為魯女自首符合減刑要件,判刑8年、驅逐出境。
判決書指出,魯女疑長期遭丈夫家暴,身心不堪負荷,前年8月丈夫不滿魯女未經同意就開他的車,動手毆打魯女,並嗆聲「不會讓妳活過這個禮拜」,魯女擔心遭到不測,隔天凌晨1點30分許,趁丈夫酒後熟睡,先持石缽重擊丈夫頭部,再持菜刀及料理刀猛刺頸部,並將丈夫的生殖器割除。
丈夫因為頭頸傷勢嚴重,導致中樞神經休克、低血容性休克死亡。魯女伴屍4小時後,凌晨5點58分許到警局自首,警方現場勘察,扣得魯女做案用凶器,立即將她逮捕送辦,檢方聲押獲准,依殺人罪嫌起訴。
驗屍報告顯示,魯女丈夫身上有大量的銳器傷和鈍器傷,集中在頭頸部,前者導致頸部血管、肌肉和氣管遭切斷,後者造成複雜頭顱骨折、腦組織外露。魯女律師主張她遭丈夫長期家暴,心理有極大恐懼,精神狀況顯著降低,犯案前還被恐嚇活不過這禮拜,基於正當防衛以保護自己生命才憤而殺人。
但法官認為,魯女犯案時,被丈夫毆打辱罵的行為早已結束,並無急迫性,而且當時被害人處於熟睡,與正當防衛要件也不合;精神鑑定報告也顯示,魯女犯案時未達精神狀態異常。
法官審酌,魯女從異國嫁來台灣,卻未顧及夫妻情分,因遭丈夫辱罵毆打而痛下殺手,魯女遭家暴刺激,並非不能尋求主管機關協助安置等其他理性平和方式解決。考量魯女符合自首要件,案發後坦承犯行等情狀「深感後悔」,依殺人罪判處魯女有期徒刑8年,並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保護專線:113/110
◆反霸凌專線:195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