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雲集鍋貼傳有蛆卻無法申訴?衛生局表示:「她有來電請我們不要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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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有網友發文表示,她的姐姐發現八方雲集鍋貼的盒子上有數條小蛆,卻又因聽信業者的話導致食物放超過24小時,無法申訴,對此衛生局澄清:「她請我們不要入案。」

日前有名女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八方雲集的鍋貼和盒子上有蛆。(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日前有名女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她的姐姐於8/30透過外送平台點了一盒八方雲集的鍋貼和一碗酸辣湯,吃了幾顆才發現盒子上有數條小蛆在爬,連鍋貼上也有好幾隻。向八方雲集客服反映後,當天晚上督導和店長帶著2千元紅包和水果禮盒和登門道歉,但對於責任釐清、賠償等事宜督導則表示自己沒辦法做主。

9/1時原PO打電話到衛生局申訴,衛生局詢問:「是否已超過24小時?他們是不是叫你們東西先保留」,原PO回答是,衛生局表示:「他們就是要讓你超過24小時」,這時原PO才意會到,店家說不定是為了爭取時間整理環境,甚至煙滅蟲的來源的證據?或是超過24小時就很難驗出活蟲?」原PO懊悔的表示,如果能先聯絡衛生局,而不是先反映客服,說不定事情就不會變成這樣。

北市衛生局則回應,第1通電話是由檢驗科同仁接獲,同仁表示該消費者,以收案條件,即食餐盒微生物檢驗24小時內的檢體檢驗結果比較具參考價值,但也指出「即使事件超過24小時,衛生局獲報後仍可到餐廳稽查『病媒防治措施』、『病媒防治消毒』,若現場環境、餐盒保存不符合病媒防治規定,北市衛生局會要求限期改善,若複查不合格,依《食安法》可開罰6萬至2億罰鍰。」

另外,衛生局表示,該名消費者後來有再次致電衛生局,由食安科同仁收到,同仁接獲當事人陳情並表示會入案。但過沒多久,當事人又打電話來說不要將此案件入案。

對此,八方雲集9/6發出聲明回應,集團對食品衛生及安全層層嚴格把關,煎台烹煮溫度超過攝氏140度,在此條件下,不可能有蛆蟲等活體在產品表面存活。

八方雲集指出,針對此外送個案,由於運送過程、消費者實際用餐時間、以及現場環境並未通盤瞭解,不便多作評論;該店當日並無其他顧客反應,過往亦未發生過類似狀況。

八方雲集表示,當日晚間接獲顧客反應後,客服人員於第一時間關心消費者身體狀況,隔日並由客服主管偕同加盟店長親自前往探視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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