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立委陳椒華、邱顯智、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及多位TRF受害者今日於立院召開「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爭議」公聽會表示,衍生性金融商品TRF時有爭議,金管會應落實金融監理,處理TRF交易銀行違規情事,並「一案一罰」,公平審理。
陳椒華指出,銀行販售衍生性金融商品,但卻普遍未對交易人解說其高度風險,而商品合約亦存在爭議。今年4月起已接到受害者陸續反映弊端並召開多次記者會。
陳椒華說,自2014年起,許多TRF受害者,因為不合理的平倉規範而損失慘重,權利金也被騙,至今爭議尚未落幕,且中小企業損失更高達數千億元。
陳椒華表示,TRF合約先天就常具對銀行有利的條文,而實務上銀行為了隱藏釐平自己的TRF損失,於是要求客戶將平倉損失轉為貸款展延,且平倉的時間點也由銀行說了算。甚至可能發生銀行侵吞本應交給客戶的相關權利金之疑慮。
TRF受害者聯盟總召賴昇濱表示,依據金管會統計,TRF衍生性金融商品有受害戶8900家以上,損失金額預估達6千億至1兆新台幣,如此重大的金融案件,為何金管會經過這麼多年,還不能釐清事情的真相並公布?
賴昇濱指出,金管會對此裁罰共1億4百萬新台幣,但銀行獲利預估約2千億,此數字是由金管會公布的銀行獲利推估出來的。而解決的案件,我們知道僅1百家左右,遠不及受害戶的2%。
TRF受害者聯盟副發言人陳雪萍說,TRF並不是銀行一個既有且特定的內容商品,是必須透過即時詢價,再由客戶即時決定是否購入的選擇權,銀行作為代為詢價的中間人。而銀行會收取一筆手續費。
陳雪萍指出,金管會過去曾發公告說明,銀行是中介金融機構。但今年2月時曾為TRF爭議與金管會的協調會上,金管會卻又說銀行是證券自營商。金管會完全在打壓消費者,保護銀行,對於銀行不法獲利的權利金視若無睹。
陳椒華呼籲,金管會應落實一案一罰,並就個案檢舉內容,依法調查,判定銀行責任,並查核銀行所收取交易權利金及支付客戶權利金的計算基礎與合理性,而不當平倉及新約換舊約所導致投資人損失之責任,應由銀行負責。
中時 吳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