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家長會放手讓子女到海外唸書、工作,但如果家人在海外團聚時發生意外風險,除了旅遊平安險,父母自己在台灣投保的保險,幫子女從小在台灣投保的保險是否有效,有效的保單又該如何理賠,成為不少民眾最想知道的問題。壽險業者表示,必須視投保的險種、保單條款而定,且民眾申請醫療險理賠時,須提供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等文件,而這些文件同時也需要經外交單位申請文書認證,以確定文件真實性。
陳姓夫妻去年利用耶誕假期,前往瑞士拜訪在當地工作的女兒。由於三人難得團聚,女兒也特地安排一趟自駕之旅,帶父母好好逛逛這個她生活的國家。但沒想到一家人在公路上為了閃避野生動物,不小心失控偏離道路後撞入一旁樹林。
這起嚴重車禍也造成負責開車的女兒骨盆與大腿骨折、需要進行多次手術,在副駕駛座的陳先生頭部重創、嚴重昏迷,而陳太太則是胸部鈍挫傷、肋骨骨裂與多處撕裂傷,入院治療了好幾天,但相較於昏迷的先生跟無法動彈的女兒,傷勢相對較輕的陳太太一肩扛起籌海外醫藥費的任務,也開始盤點全家人的保險。
除了夫妻出國前投保的旅遊平安險,陳太太說,自己在台灣有投保日額型住院醫療以及實支實付型醫療險,先生在台灣則是有投保重大傷病及特定傷病險、壽險,但不清楚是否能夠支付在海外的醫療費用,而女兒的部分,從小就有投保終身醫療保險等,到出國前已繳滿20年期、剩下每年繳交傷害醫療險附約的部分,不確定這樣是否有效。
壽險業者表示,因為夫妻都有投保旅平險,所以在旅平險中列出的醫療保障,都可以適用,而陳太太投保日額型住院醫療,則是以住院日數核付住院保險金,實支實付型醫療險則是以住院收據核算並於限額內給付保險金。
父親的部分,壽險業者指出,雖然沒有投保住院醫療險、實支實付型醫療險,在住院的醫療費用沒有辦法申請理賠,但因為有投保重大傷病及特定傷病險,若深度昏迷超過30天,就可依照條款支付保險金,如果昏迷情況超過半年,壽險可以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這兩項保險仍然可以分別依條款啟動理賠機制。
壽險業者提醒,只要醫療保單有效,在海外發生醫療需求,申請醫療險理賠時,須提供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等文件,而這些文件需要在外交單位申請文書認證,以確定文件真實性。
保單停效過久恐失效 壽險業者:不要漏接保險公司重要訊息
終身型的醫療險保險期間很長,當保戶決定投保後、一繳就是20年,但這期間可能會遇到各種情況,包括赴外地求學、手頭不方便、出國工作等,不小心忘記繳費,就可能會導致保險停效、甚至是失效。壽險業者提醒,不論是忘記繳錢、或是變更地址沒有收到通知,都應立即跟保險公司反應,為了避免漏接各種重要訊息,最好的方法就是選擇以e-mail收取險公司的各項繳費相關通知。
壽險業者解釋,一般常見導致保單停效有兩種狀況,第一種情況為未繳交保險費所導致,超過保單寬限期尚未繳費,雖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但保單約定不同意自動墊繳還有就是超過保單寬限期尚未繳費,且沒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導致保單停效。
壽險業者指出,「只要於寬限期內繳付保險費,就不會影響到保單效力」,通常寬限期是30天,但依不同的繳費方式或保險商品可能有不同約定,仍要回歸保單條款內容。
造成停效的第二種情況,壽險業者指出,就是自動墊繳保險費或保險單借款本息,已累計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後仍未清償,導致保單停效,也就是依照條款約定,保險公司發現保單的欠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金時,就會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要保人如果未於30天內清償欠款,保單效力就會停止。
壽險業者強調,「停效期間內若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但依保險法第116條規定,保戶在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六個月內辦理復效清償保險費,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如果停效後6個月至2年內辦理復效,壽險業者指出,保險公司則可以要求被保險人提出健康聲明或體檢,由保險公司重新評估體況過後受理復效,但如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保程度者,保險公司得拒絕復效。但若停效超過2年,保險公司則依法終止保險契約,代表保單為失效狀態,不得再申請復效。
保單失效後,壽險業者指出,要保人是無法拿回所繳保險費,但依條款約定如保險契約累積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而要保人未申請墊繳保險費、保單借款或變更契約內容時,保單失效後保險公司會退還剩餘的保單價值準備金。
壽險業者提醒,通常繳費是以整張保單,也就是同時包括主約與其附約,一起繳付,所以當主約失效時,附約也會一併失效,除非遇上附約已達豁免保險費、或因保險事故發生保險給付當中、或長年期附約已繳費期滿者,附約效力可以單獨有效。
但如果要保人、家人在國外,因為住所變更沒有收到保單,導致沒有繳費、保單停效時,壽險業者指出,出國前可將保單授權為金融機構轉帳或信用卡扣款,或委託家人代繳保費;另可辦理電子化通知,無論於國內或國外都可透過e-mail方式收取繳費相關資訊保險公司網站也有提供保戶專區,供保戶隨時查詢保單狀況。
壽險業者表示,在保險條款中有規定,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也就是如果地址更改但未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相關通知仍會按照保單約定的舊地址寄送。例如保單約定為銀行金融機構轉帳,但銀行帳戶有狀況無法扣款,保險公司會寄發扣款不成功、催告等通知提醒,如果地址未更新,要保人都將收不到這些通知,導致保單失效、甚至最後導致停效,所以住所變更請記得務必主動通知保險公司,以免造成保戶權益受損。
壽險業者呼籲民眾,保險不是買了放一邊就好,是需要每年檢視並做適當的調整,如此在面對人生風險發生時,才能真正發揮保障效果;此外,保險制度存在的意義,就是要集合參與保險制度眾人之力,透過提供經濟補償來分攤成員中因無預期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因此唯有時常關切自己的投保與繳費狀況,才能在必要時發揮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互助功能,讓參與保險的眾人能靠完善保險制度做好移轉人生風險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