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30歲林姓男子,1月在Line群組轉發「某醫院因收治疑似病例,已實施管制」、「病人進去都出不來」,桃園地檢署發現後,林男深表懊悔,也在Line群組更正,檢方給予自新機會,命其向公庫繳交5萬元,給予緩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林姓男子1月22日晚間在通訊軟體LINE群組(群組成員486人)散播不實內容為「今天早上我一個朋友轉發他醫生朋友回診某醫院,傳來的錄音,請大家注意一定要戴口罩,聽一下」並轉發不實內容為長約37秒錄音檔。
檢察官訊問後,認林姓男子涉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之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罪,審酌其坦承犯行,對所為深表懊悔,其犯罪動機係在提醒民眾要戴口罩,且於偵查中在其散播之LINE群組內張貼更正及澄清訊息,檢察官給予自新之機會,命其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予以緩起訴處分。
中時 賴佑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