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焚屍案 2嫌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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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平鎮區22年前焚屍案,潘男及陳女羈押禁見。(賴佑維攝)
桃園市平鎮區22年前焚屍案,潘男及陳女羈押禁見。(賴佑維攝)

桃園市平鎮區22年前年僅17歲的林姓少女,因發現檳榔攤雇主吸毒,慘遭潘姓雇主等4人以偷錢為由殺害焚屍。桃園地檢署將潘男、陳女以殺人罪嫌起訴,案件1日送至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認為,2人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滅證之事實、有相當理由任逃亡之虞,羈押禁見。

檢警調查,22年前年僅17歲的林姓少女,因發現檳榔攤雇主吸毒,慘遭潘姓雇主等4人以偷錢為由殺害焚屍。全案去年8月經祕密證人舉報,苗栗警通霄分局偵查隊小隊長葉鵬輝積極受理,並與桃園平鎮警分局建安派出所所長劉偉成通力合作,才讓死者沉冤得雪,桃檢昨依殺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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