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開告胞兄求償11萬 士林地院判決今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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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惡房東」張淑晶開告又輸了!張淑晶這次提告對象為胞兄張振盛,她控訴哥哥未依地院裁定,給付父母的扶養費16萬餘元,對方甚至在臉書發文嘲諷,導致老父親不願治療,連帶她也受到精神痛苦,向哥哥求償11萬元。士林地院今(28)日審理終結,判決張淑晶敗訴確定。

張淑晶近期向哥哥索討扶養父母的費用並提告求償,遭士林地院判決敗訴。(資料照/中天新聞)

根據張淑晶主張,哥哥先前未給付她代墊的父母扶養費用,經另案提告,新北地院已裁定哥哥應給付16萬餘元,醫囑上也明確記載,張父需使用藥物骨穩治療,但哥哥並未依約給付費用。

不僅如此,張淑晶指控其兄張振盛在臉書發文嘲諷,諸如「不要只為了官司興訟要跟我索討更多醫療費用」、「我們彼此爭訟就算了,不要拿老人家當實驗白老鼠」等語,造成父親拒絕接受治療,張淑晶也遭受精神上的痛苦,於是決定向哥哥求償11萬餘元。

雖然簡易庭審理時,哥哥未到庭、未提出書狀說明,但法官認為,哥哥的發文屬個人意見,未侵害張淑晶名譽。考量到該篇貼文的觀看者能自行判斷其內容是否公允,憲法也保障言論自由、名譽權,簡易庭因此判定哥哥的言論未具有不法性,判決張淑晶敗訴。案件經張淑晶上訴,士林地方法院28日判決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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