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惟甯/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父親,為了與未成年的親生女兒發生關係,竟不顧其意願強行壓制、洗腦「亂倫在很多國家是合法的」,性侵得逞。女兒出庭時則證稱,自己曾試圖抵抗,但因父親力氣太大無法掙脫,同時也覺得「如果他性侵我就會被抓去關,從此不必再見到他」,一番說詞令人心疼。
判決指出,該名獸父自女兒就讀國中開始,便多次對她伸出狼爪,不時親吻嘴巴、脖子,並有撫摸胸部、生殖器官的動作。直到女兒高中後,他竟食髓知味,要求女兒跟他發生關係,並問「有沒有喜歡過我」、「可不可以X進來」,即便多次得到明確的否定回覆,仍死纏爛打洗腦女兒「亂倫在很多國家是合法的」,隨後對女兒強制性交得逞。
事發後,精神崩潰的女兒透過IG向友人求助,表示自己明確拒絕父親卻被強行進入,更清楚講述被害經過,友人隨即陪同報案驗傷採證,最後在她的腹部、外陰部及內褲褲底驗出其父的DNA。
台南地院審理時,父親卻否認強制性交,並稱兩人的關係「不是親情,是愛情」,還說案發當下是順其自然發生,堅稱整個過程是合意性交。不過女兒證稱,被性侵的當下曾大聲尖叫,並試圖抵抗,無奈父親的力量太大無法掙脫,只能任由其侵犯。
此外,女兒也心死表示,當下之所以放棄抵抗,也是因為覺得「他如果性侵我就會被抓去關」,兩人從此不必再見面、她也不用再待在這個家。
台南地院審酌,身為少女父親,本應善盡妥善照顧之責,竟未嚴守人倫分際,為一己私慾,以違反其意願手段對少女強制性交,造成身心受創,留下難以抹滅之陰影;之被告迄今仍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難見悔意。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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