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宗芳/綜合報導
大陸國家安全部日前公佈新規,7月1日起可對入境人員手機、筆電等電子設備進行查驗,有媒體報導深圳、上海已開始抽樣執行,對此官方發文駁斥「入境都會被查手機」說法荒謬至極,並公佈其查驗三原則。
據大陸國家安全部官方微信公眾號28日消息,近期公佈的《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將於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社會各界對於這兩個部門規章廣泛關注並給予積極評價,認為這是深化國家安全法治建設的重要體現。同時,一些境外反華敵對勢力借機造謠抹黑、搬弄是非,大肆炮製所謂「所有人入境中國都會被查手機」,實屬荒謬至極!
文中指出這類聳人聽聞的言論,這是標準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蓄意抹黑,更是典型的「以己度人、賊喊捉賊」的自我鏡像。個別自我標榜為「法治社會」和「民主燈塔」的西方國家,「說一套做一套」,慣於將「法律工具」政治化,針對入境中國公民的無端滋擾盤問、隨意關「小黑屋」、強行「查手機」等事件屢見不鮮。
大陸國安部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嚴格保護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間諜行為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各國都通過立法予以嚴厲打擊。為有效防範、制止、懲治間諜違法犯罪活動,國家安全機關對前述兩規定在執法程式上有嚴格限定。
一、查驗前提明確。必須是依法執行反間諜工作任務。在與反間諜工作無關的情況下,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不能私自隨意查驗。
二、查驗對象明確。必須是與反間諜工作「有關的個人和組織」,比如對軍事禁區、涉密單位等進行偷拍的間諜行為嫌疑人員。查驗對象不能是無關人員,更不會是「普通入境人員」。
三、查驗流程明確。必須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家安全機關負責人批准;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有被查驗人或見證人在場;發現危害國家安全隱患的應責令整改,整改不能消除危害或者拒不整改的可依法查封扣押。在緊急情況下必須立即查驗的,也應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家安全機關負責人批准。